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(源头分类制度)发表时间:2021-11-09 15:39
1 源头分类制度 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收集,落实源头分类制度应当做到: 1、危险废物与一般废物分开; 2、工业废物与办公、生活废物分开; 3、固态、液态、泥态、置于容器中的气态废物分开; 4、可利用的与不可利用的废物分开; 5、有热值的与没有热值的废物分开; 6、性质不相容的废物分开; 7、利用和处置方法不同的分开; 8、大的类别要分清,每一种类也要区分。 以上条件下的危险废物必须分开贮存。 2 落实源头分类制度应做到 1、危险废物包装容器上标识明确; 2、危险废物按种类分别存放; 3、不同类废物间有明显的间隔 (如过道、隔离墙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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危废小知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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